2015年12月17日 星期四

電子發票的誔生


每當我跟人家說:台灣推行電子發票已經15年了,每個人都露出驚訝的表情。沒錯!事實上早在20008 月政府通過的「知識經濟發展方案」,就已經將電子發票列為發展方向之一,而且在2000年至2004年即已進行了第一階段的試辦;2005年至2009年又進行了第二階段的推動。只不過早期的推動,主要是以企業對企業(B2B)為標的,一般民眾消費時接觸得少,知道的人自然不多。

不過到了2010年,政府推動的方向改弦易轍,開始推動大型實體消費通路開立電子發票(B2C),以取得社會大眾對電子發票的瞭解和認同;同時更進一步擬定營業人資格放寬、法規獎勵等措施,全面展開電子發票推廣,反過來以B2C帶動企業導入B2B 電子發票。

201012 月起陸續有全聯福利中心、統一超商、萊爾富的部分分店率先加入開立電子發票的行列。2011 3 月起加入新光三越、統一速達、家樂福、頂好超市、燦坤等,行業別擴展到超商、超市、百貨、量販、3C 與宅配。2011 9 月再加入佐丹奴、摩斯漢堡、杏一醫療、臺糖蜜鄰超商、太平洋崇光百貨、中友百貨等,又涵蓋了餐飲、醫療等產業。

這個推動策略果然奏效,電子發票張數、以及佔統一發票總數的比例,不斷逐年攀高,從2010年的7千萬張、2011年的2億張,快速上升至2012年的24億張。2014年全年電子發票張數約43億張,已超過全年統一發票總數的一半。


電子發票從誕生到佔比超過一半,一共花了14年的時間。現在令人好奇的是:剩下的一半,需要多少時間才能取代掉全部的傳統發票?